近日,吉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吉市综治委〔2016〕1号文件,授予我院为“2015年度吉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授予我院安全保卫处“基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,授予学院纪委书记徐彤宝同志为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同时,学院还被吉林市公安局评为“2015年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”。
近年来,我院高度重视平安和谐文明校园建设,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,积极与属地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,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工作,做到了预防与治理并重,有效维护了校园的安全稳定,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。